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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新嫁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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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鬥雞走狗的紈絝子弟,羅長興起初與其他紈絝並無不同。他手中使錢散漫,有時聽個曲兒,有時觀賞幾套新上的歌舞,有時在坊裏眠上一眠。如此也頗過了一段時日,約莫有兩三年之久。

坊中恩客絡繹不絕,有錢的多,頂頂有錢的少。如同羅長興這般頂頂有錢卻溫柔小意、出手大方的則更少。更何況羅長興算不上英俊,卻也算得上年少,比起相陪大腹便便的年老恩客,更得眾姑娘喜歡。因而羅長興堪稱恩客裏的頭籌,是魏紫坊眾位姑娘使盡心思邀寵獻藝的好恩客。

他喜吃的果品酒水、喜聽的曲子、喜看的歌舞、喜歡的裝扮,甚至於床上偏愛的哪一勢,都被坊中姑娘打探琢磨。也不止羅長興一人被這般打探底細喜好,可是打探來打探去,或許有人能留的羅長興幾夜,卻沒人能成月累夜的專門侍奉羅長興,不像被琢磨透徹的其他恩客那般長久。

眾位頭牌姑娘只道他生性風流,難以長留。魏紫卻比旁人多了點心思,她察覺到了羅長興與眾不同的癖好。

初時羅長興不知何故並未顯露,後來許是見坊中規矩森嚴,並不曾傳出恩客的流言蜚語,他也敞開了些。

坊中姑娘頭一次接客,稱作“梳籠”,往往恩客要花比同等姿色技藝已接客的姑娘多得多的銀錢。而且梳籠後,按著坊中不曾明說、但風月老手都知道的“行規”,梳籠當夜算起至一個月為止,都是這位恩客同這位姑娘的“新婚”之月。姑娘被叫做“新嫁娘”,恩客被叫做“新相公”。這一個月間,新相公常留他新嫁娘房中,偶有幾日不來,按著彼此默認的規矩,坊主也不會讓新嫁娘接待其他恩客。

但歌舞坊畢竟靠姑娘賺錢,實在難以保證每個姑娘都有如此一段“新婚”。因而不知道這其中底細的“新相公”、不多使些銀錢留住姑娘,或者姑娘本身在坊裏排位不靠前,哪怕是“新婚”時,坊主也仍舊給“新嫁娘”找尋恩客。

魏紫便是在探知羅長興喜好時,發現他這一癖好。

魏紫道:“羅公子在坊中數年,從未梳籠過姑娘。”

相反,如若哪位姑娘被梳籠了,“新婚”月內,羅長興反而時常光顧。也有些沒頭腦的偶爾嘀咕道羅長興是占便宜、圖省錢,可這與他素日裏出手闊綽完全不符,魏紫心下認定絕不是這樣。

魏紫道:“初時羅公子只是趁新相公不知曉這規矩,沒有多使錢留住姑娘時去新嫁娘房中。”

時日久了,哪怕是新相公知道規矩,已經使了錢留住了姑娘一月,羅長興仍舊要加錢點這個新嫁娘,哪怕加梳籠雙倍的價錢也無妨。

坊主得了利,便居中調度,得知哪日新相公不來,悄悄的給他安排。不止在魏紫坊,有一陣子升平坊新進的姑娘多,羅長興幾乎大半年來都宿在升平坊。

雖然這些都是隱秘事,可是魏紫坊這邊魏紫已然是頭牌,提拔姐妹、籠絡下人、經營日久,坊中消息靈通的很。而升平坊那邊的消息雖然不易打探,可是魏紫玲瓏心思,前後推算,加上些許其他頭緒印證,也叫她得知了此事。

本來這事沒什麽人發覺,就算發覺了,也可以推說是恩客間爭風吃醋,為著誰更有錢誰更願意給姑娘花錢而做下的荒唐事。可是漸漸地,羅長興已經不滿足於普通姑娘的姿色了。他越來越鐘意姿色美艷的新嫁娘。

升平坊姑娘青黃不接,能入得了羅長興眼的美艷之女子數實不多。而魏紫坊美艷的、又是未梳籠的姑娘,也得數月半年間才能有一位。

魏紫道:“今歲夏末之時,魏紫坊新進了一位美艷姑娘。不僅姿容美艷,還寫得一手好簪花小楷,唱曲歌舞、骰子雙陸俱佳,人人皆道她唱得出紅酥手曲子真味。方一來坊中,就被恩客們競相追捧,排位僅僅在我之下,都叫她國色娘子。”

這樣一位美艷嬌客,想梳籠她的恩客多的如同春時鮮花。

為顯示出手大方,討得國色娘子歡心,恩客們出價節節攀高,最後竟然以八百兩白銀高價被一名湖廣富商竟得。能出得起這般高價,富商自然也懂得風月場中那些不言說的規矩,月餘間與國色娘子耳鬢廝磨,真個仿若新婚。

一日富商去往城郊鋪子辦事,至晚間城門落了鎖也不曾回魏紫坊。

也不止是羅長興找得張珠,還是張珠找得羅長興。反正那日晚間羅長興連夜從升平坊急匆匆進了魏紫坊國色娘子的房中——便是前些日子薛煊問話時,張珠所稱的那次“為了魏紫姑娘,巴巴的從升平坊連夜跑來我魏紫坊”,為了遮掩,假借了魏紫名號,實打實的卻辦的是國色娘子的好事。

為著這一夜,羅長興據說也花費不菲,少說也使了千兩銀子。不過這樁事辦的實在是兩下滿意,張珠盆滿缽滿、自然滿意,羅長興嬌娘在身下承歡、久違的性|致高漲,也是滿意的不得了——可是湖廣富商不滿意了。

為著國色娘子,即便是城門已然落鎖,富商仍舊使了銀錢回了魏紫坊。本想會會自己的新嫁娘、溫存溫存,訴說訴說奔波趕回來的辛苦和這半日分離的思念,沒成想不到一月,尚在“新婚”,新嫁娘房中又進去了新人!

富商勃然大怒,叫了隨身護衛並仆役家丁一頓好打。

羅長興自然不束手就擒,也叫了下人兩下廝打。國色娘子錦被遮著嬌軀,露出光溜溜美肩,萬千青絲沾了些微汗水,只是裹著坐著垂淚,頗叫人心疼愛憐。正亂著間,張珠帶著坊中近百護院進來了。

沒奈何,兩方都賣了張珠個面子。

不知是都如何與張珠說的,或許是根底在湖廣布政使司的富商壓不過金陵的地頭蛇,也或許是羅長興賠禮著實豐厚。反正那一夜,羅長興是宿在了國色娘子房中。

這件事傳出去可不得了。除了兩方仆役知道原委,便是魏紫坊護院也只模模糊糊知道是“羅公子與人廝打起來了。”那夜過後,據說富商發誓再也不來魏紫坊,他是帶了綠頭帽子的一方,自然遠遠離了難堪地。

而張珠和羅長興,也發誓要做的再隱秘些。因此往後也從未再出過事。

魏紫道:“說來雖然有些不光彩,可也不是什麽大事。不過細細推想去,也總叫人隱隱的害怕。畢竟我朝女子同前朝不同,《宏武律》可容不了情。後來挑中的那些姑娘,眉眼裏總有幾分相似。”

因當今聖上與皇後是扶持相伴著多年一道走過來的夫妻,聖上對皇後十分的尊重。上有所行,下必效焉。因而宏武朝對女子限制不如前朝那樣嚴格,就連《宏武律》都有了變化。前朝只是昭告“奸人|妻女者,以財物抵其罪”,而《宏武律》則規定的更嚴苛雷霆,“奸人|妻女者,登時殺死勿論”。

羅長興如此喜歡“新嫁娘”,實則是喜歡已為人|妻的婦人,而且不惜手段、不惜錢財一定要弄到手。他行事越來越囂張,那麽沒有新嫁娘相伴的那些日子,他如何排解欲|望,是否尋了其他良家女子?良家女子怎願委身丈夫之外的他人。

羅家又如此富貴,往深裏推測,拿錢擺平的樁樁件件裏,有沒有人命官司?如若再把他想的惡一些,有多少樁人命官司?

眉眼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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